Skip to content

It looks like we may have content for your preferred language. Would you like to view this page in English?

前景展望:创意产业著作权市场的演变和分割

乐博的娱乐与知识产权业务部资深诉讼律师巴里斯洛尼克(Barry Slotnick)展望了快速演变的创意产业著作权市场。这个市场曾经对创意作品而言是一个相对简单的市场,只是由管理着商业相关事务的一个艺术创作者和一个发行人构成的单一模式。之后,随着电视、流媒体、播客和社交媒体这类新型平台的出现,它慢慢变成多人开始介入创意作品的开发,进而导致权利细分复杂化以及更多人分享收益的局面。最近又进一步发展成为著作人将其作品的著作权份额进一步细分出售,形成著作权权属的分割,通过区块链技术和非同质化通证(NTF)充分挖掘各种新兴平台资源。市场游戏整体改变,让涉及著作权的谈判也随之转向,新的投资人组合被引入娱乐产业,这样的模式中艺术作品可以被看作可交易的商品。创意及娱乐市场变得比以往复杂得多,而几个非意图后果则需要由律师来进行评估。

斯洛尼克律师是享誉全美的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他代理音乐及娱乐业界的诸多高知名度客户以及广告、许可和商品企划领域的各个大品牌。他在全美法院众多著作权侵权案以及大量涉及包括隐私权和公开权在内的著作权和商标持有人和使用人各自权利的纠纷中担任诉讼律师。

请谈谈您所从事的执业领域以及您在这个领域一般处理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和娱乐法务。

我的执业领域跨越很多不同的学科,但主要部分还是娱乐产业、知识产权和诉讼事务的集合,涵盖娱乐产业所有领域的知识产权和许可,包括音乐、书籍、电影、戏剧、电视、美术等等。过去几年里,我与交易类娱乐及公司法务律师在各类娱乐产权收购及出售交易中广泛合作,涉及电视剧集和电影作品、抑或书籍和音乐出版方面的著作权。我注重尽职调查工作以确保我们的客户值得因拟议的交易购买和出售资产。对于诉讼律师,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偏好,因为投入到尽职调查的时间主要是用于规避诉讼的目的。没有人希望被起诉,而即使对于原告方,诉讼也是一件耗费财力的事情。因此,无论何时都尽可能解决问题并避免在诉讼上花费过多是一种合理的做法。我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试图预测问题并让它们在变成更大问题之前得以解决。客户对此不胜感激。

我的委托人包括各种娱乐企业和艺术家。看到那些不知名的艺术家和初创企业取得成功、事业进步,同时看到我以细微的力量助推了娱乐走向大众,我心里充满成就感,这就是我之所以乐此不疲的原因。

您能否阐述一下娱乐产业著作权格局转变的情况。这一领域里您正关注的一些趋势是什么?

我们在过去几年时间里看到的是使用著作权的方式已被再造和重新构想。最为显著的一个趋势就是目前流媒体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消费渠道。无论是音乐、电影或电视作品,流媒体已超越了我们体验娱乐的更为传统的方式。其结果是更多流媒体服务提供更多数量的内容,从而产生以往不存在或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境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使用方式,例如游戏中或运动健身类内容情境中的音乐或者乐谱的再造。我们已经从实体世界迈入数字世界进而又走向虚拟世界。随着对创意作品的再利用和重新构想,适用的法律也因此不得不被重新审议,因而产生一些灰色区域和棘手的纠纷。这时诉讼律师就成为主角。

我们紧凑的娱乐产业法律领域的边界因此而扩展。我们的娱乐法务律师和诉讼律师正越来越多地与银行法务及公司法务律师合作互动,并需要处理各类国际公约事务。由网络、频道和运营商以及其它非传统的社交媒体渠道等等许多平台承载的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其副产品之一是创意产业权利和许可涉及的金额更大、人数更多。无论客户是公司还是创作人,这种扩展都导致针对如何获取权利、如何限制权利以及如何切分创意产品提出疑问。.

这些新兴趋势如何对企业及娱乐产业的商业层面产生影响?

关键的转变是交易谈判以及这些谈判的参与者正在改变。我们从企业角度所看到的是这一领域中实际从事交易的人数的增加。回到过去,音乐出版人在希望出售他们的专辑或者出售一项著作权或业务时基本是与其他音乐出版人打交道,而现在他们则可能需要跟投资银行家或对冲基金管理人谈判。那些音乐出版业以外的人反而可能会收购音乐出版权利并为一些更大规模的交易提供金融支持。

不仅音乐出版的领域范畴变得更为广阔,它的价值也得到提升。在过去三到四年间,各类出版专辑以庞大数额成交售出,并且,之前未曾出现的资金也注入了这个行业。但参与者的范围扩展至由音乐出版商、唱片公司及演艺人才构成的常规领域之外也让与客户沟通进行更多准备工作成为必要,特别是当我们向金融机构及其它外部参与方提供建议时。需要让新的参与者了解他们正在收购的资产、这个行业的利弊及特点以及美国和其它国家的相关法律。 

相关市场中的活动增多,随之而来的诉讼可能性往往也更大。而当今购买和出售创意产品权利涉及的可观金额以及各种不同平台上所见证的巨大成功,都使得提起诉讼的倾向性更强。用于向公众发行作品的新技术和新平台的发展也产生潜在的灰色区域。一方试图将新的发行和利用方式强加于旧有模式中,而另一方则宣称新的模式必然相应增加新的权利赋予和额外付款。这种剑拔弩张的局势错乱混杂,并且总是争议纷扰。

艺术家和他们的法律顾问如何做好准备应对这一分裂的著作权新市场?

更多资金进入这一领域意味着能有更多的艺术作品被创作出来,也意味着更多的人才能够获得资助,但我们要重新审视如何保护我们的艺术家客户的权利。律师应当极为谨慎地考量他们正在向谁授予什么样的权利以及那些寻求权利的人是否拥有项目从创始直至完成所需的创意资源和资金实力。我们看到希望启动一个项目(如电影)的人数增加,但由于律师代理创作者,我们不得不评估他们是否的确具备创造出维持原创水平的一流产品的能力。

随着新的市场参与者——机构往往不被看作是参与者——加入娱乐领域的交易,我们的客户不断被创新交易吸引,而这些参与者和平台的终局计划与艺术家的时有出入。我们就必须频繁询问我们的客户他们是出于何种个人和财务方面的动机而出售自己的作品、就他们的创意作品将来的使用权由谁控制而言这个交易意味着什么、以及原持有人可能对新持有人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就我的执业工作以及乐博整体而言,我们代理的客户既有取得巨大成功的艺术家,也有初出茅庐的新兴艺术家。助力客户职业生涯的发展并让他们加入这些创新型的成功平台令我倍感振奋。

乐博因何而成为这一领域的引领者?

在乐博工作的乐趣之一就是我们拥有全方位的经验实力以及我们有能力为尽可能向客户提供最佳顾问服务而充分发掘所需的各学科领域团队资源。诉讼律师可以专注于诉讼事务,并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因为当需要回答相关的银行、NFT或行业交易类问题时会有全所具备丰富相关经验的律师为诉讼律师提供支持。我们在这一领域的经验根基深厚、无可匹敌。这是我们服务客户时的一个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