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周以来我们看到不少美国上市中国公司陷入重大争议。这些事件的起因多为未能按时报备年报从而导致我们的证券交易所将这些公司的股票停牌或摘牌。但是,这些事件的困扰主要在于他们的共同起因 — 即指控这些公司虚报及夸大其SEC报备文件中的财务数据的那些所谓的调研报告。
鲜为人知的是,这些具破坏性的“调研报告”的一些作者本人希望“卖空”目标公司的股票或受有此意愿的某个投资者之托。当报告针对的是中国公司时,中伤的可能就会更大,因为在美国投资者通常对例如目标行业在中国的情况、客户及供货商的身份等情况的了解与中国企业的惯例之间存在差异。这些事实很难予以确认,而不择手段者则很容易对不准确或误导性的信息加以利用,从而对长期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害。
这些“调研报告”同时也引发了针对被指控中国公司提起的数量空前的集体诉讼和SEC调查。最近,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担心面临诉讼或SEC调查而纷纷拒绝签署确认这些公司的审计结果。由于缺失及时的财务信息,我们的交易所就被迫将股票停牌从而使卖空者以不可想象的低位补仓致使投资者出局。这显然达到了卖空者预期的效果 — 即造成公众市场认为中国存在系统性的造假或者没有能力创造信息透明的公司。总体的效果就是对投资者造成数百亿的市值损失以及对投资中国公司的信心空前缺失 — 同时卖空者获得巨大收益。
尽管一些中国公司可能存在重大问题,但以一刀切的眼光看待所有的中国公司则有失公允。许多中国公司竭尽全力针对这些指控为自己辩护,但也有一些则自愿选择退市或者离开美国证券市场转而投向香港或其他交易所上市,因为在那里他们能够感到获得公平的估值。过去两年中,按所有全球性交易所处理的所有公司的IPO数量和交易金额排名,香港证交所已居于榜首。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已不再位于全球五强之列。
目前,美国监管机构尚未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这些“调研报告”中的信息准确。我们需要的是更加现代化的监管措施以应对这些问题,而不是将这些上市公司吓退。
我们的监管机构应当监督来自各方传播给投资者的信息是否真实。这些报告的作者和后面的卖空者应当对他们作为这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所传播的信息承担责任。传播导致投资者出售股票的虚假信息应当视同导致投资者购买股票的虚假信息。迄今尚未有针对任何传播有关中国公司的虚假信息的卖空者施加的任何法律后果或者执行措施,而他们因此获得的利益却是巨大的。很多人认为这些卖空者会跟随这些公司到其他市场。其实并非如此。例如,香港证交所就不允许在股价报升时卖空。而在美国,我们没有同样的规定。
此外,需要让传播虚假信息或财务数据的中国管理团队感受他们行为后果所带来的痛苦,从而制止美国市场上的造假行为继续存在 — 这对我们的监管机构是一个挑战。需要重新恢复投资者信心,否则错误导向的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全球未来经济增长将更多来自于中国和大亚洲区,而这种增长需要公众市场和私募股权提供的融资支持。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信心,他们就可以继续希望并保持在美国上市。
如果我们不能应对这种挑战,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理。中国公司和其他国家的公司一样对这种问题担忧,无疑也会在香港等美国以外的市场寻求适合的解决方案,从而导致融资中心整体向跨太平洋地区迁移,这种迁移会对我们的经济以及美国金融市场的未来增长造成严重后果。
Mitchell Nussbaum (那明器) 先生是乐博律师事务所的中国及新兴市场业务部主席,兼任该所证券业务部主席。他已代理超过75家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亚洲公司,并活跃于为中国公司准备及回应卖空攻击引发的调查和诉讼提供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