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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概述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模式在交易数量和融资金额上都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占据过去一年整个首次公开募股(IPO)场近20%的份

20年来,乐博的资本市场业务团队始终伫立于创新型公开发行交易架构的前沿。我们代理了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数百个SPAC发行及业务合并交易。从华尔街最早的一批交易直至SPAC演化历程中诸多开辟先河的交易,我们在每一代SPAC产品的演变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指导服务,并成为该产品众多架构特性的创新者。

们的律师引领了开创性的SPAC架构设计,包括旨在以类似于SPAC的模式运作但具有更为灵活的定价和交易架构、更短的交易周期从而使得业务合并在美国证交会(SEC)审批前就能完成的创新型公开收购公司(IPAC)。我们完成了首个SPAC清算交易,从SEC获得SPAC发展历史上的首次期限延展批准,并创立了不需经由SEC审批的首批境外SPAC。我们也开创了用于处理赎回事项的新型融资架构。

凭藉我们在IPO和并购方面深厚的知识和交易经验功底,我们为企业和投资人提供贯穿整个SPAC交易周期的指导,包括从构想和募资目标公司的确定和收购、直至最终成功退出的全部交易环节。

们的执业领域涵盖各类行业,我们也了解客户的业务合并交易的复杂性,使得我们能够对时效要求高的交易进行简化,并从最初阶段开始即提供有效的顾问服务。我们的SPAC业务团队与本所的国内及国际税务业务领域以及科技、娱乐与传媒、生命科学、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的团队律师紧密合作,因而完全胜任解决任何可能阻碍交易完成的问题。对市场的了解、注重实际的执业风格和丰富的经验让我们有实力帮助客户达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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