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 Park Avenue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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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安祖
Andrew M. Ross
合伙人/并购业务部主席
罗先生的客户通常处于营销、沟通、技术和互动媒体领域,既包括公众持股的跨国公司、也包括私人持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他在公司、商业和证券法领域拥有的执业经验包括本地及国际性的并购、债务及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银行融资、以及公司法方面的一般事务。罗先生的执业经验也包括代理高级管理人员的雇佣协议及其他薪酬安排事务。
在服务于新兴成长型公司客户方面,他的经验包括为创始人就新创企业商业计划的创设、直至种子期、创投融资、后期成长到IPO或出售给战略买家各个阶段提供顾问服务。罗先生在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及其创始人提供顾问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涉及发展战略关系、向成熟的跨国企业融资、以及代理各个层面的买家和卖家,为其提供从交易的初始构思直至交易对手的对价、架构、谈判和交割各个方面提供顾问服务。
出版/演讲


斯坦福法学院, J.D., 1980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Albany, 文学学士, 1977

纽约, 1981
加利福尼亚州, 1982